专家解答:企业面对商业秘密侵权该如何维权应对
专家解答:企业面对商业秘密侵权该如何维权应对
近期,知识产权保护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尽管人们普遍认为这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但实际上,它与每个人的利益都紧密相连。在企业面临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业秘密争议时,我们该如何有效应对,确保企业权益不受损害呢?
防不胜防:越来越多的商业秘密侵权
在2013年到2017年间,我国各级法院审理完毕的涉及商业秘密侵权民事纠纷案件共计610宗,同时侵权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因侵犯商业秘密而构成的刑事犯罪案件则有198起。
经济发展背景下,我国商业秘密侵权事件近年来频发专家解答:企业面对商业秘密侵权该如何维权应对,窃密手段层出不穷,企业防备难以周全。特别是对于创新和技术型公司,一旦商业秘密被盗,往往关乎其存续与否。这种现象显然与我国致力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经济战略相悖。
冯晓青,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他指出,商业秘密侵权的主要形式包括非法获取、非法披露、非法使用侵权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以及允许违法行为的发生。
商业秘密系指那些不为公众所知晓,却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收益,同时具备实用性的技术及经营信息,且权利人已采取保密措施。依据2017年11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任何违反保密协议或权利人有关保护商业秘密要求的行径,包括泄露、应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均属违法行为。若第三者知晓或理应知晓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雇员或其它组织、个人正在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却仍然获取、泄露、运用或准许他人利用该商业秘密,则该行为将被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
冯教授指出,在当事人指控他人侵犯其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必须对商业秘密的合法性条件进行确认,这些条件包括秘密性、商业价值以及企业所采取的保密措施,这三项条件均不可或缺。此外,若当事人声称对方的信息与其商业秘密存在相同或实质上的相同,以及对方使用了不正当手段,那么该当事人需承担举证责任专家解答:企业面对商业秘密侵权该如何维权应对,即主张者需提供证据。
双向保护:处理好知识产权问题,防止法律纠纷
商业秘密的侵犯常常关乎企业的兴衰乃至生死,另一方面,企业在关注商业秘密保护的同时,亦需妥善解决知识产权相关事宜,以免遭竞争对手以侵犯商业秘密之名,将企业推上法庭。
北京理工大学的徐昕教授指出,企业间的竞争常常异常激烈,而涉及商业机密的争议则常常演变成关乎企业存亡的关键问题。
冯教授亦指出,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审判过程相较于普通案件更为繁复。以北京捷适公司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为例,他在法院审理阶段及最终判决结果中,对是否满足商业秘密的必备要素——即秘密性,以及涉案技术是否具备价值与实用性,以及是否导致实际经济损失并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必要条件等众多关键问题侵权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均表示了质疑。
截至目前,我国尚未设立专门针对商业秘密的法律条文,与发达国家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存在显著差距。然而,我国持续致力于优化相关法律体系,旨在为企业营造一个更加健全的发展氛围。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往往蕴藏于商业秘密之中,因此,企业在致力于科技创新的同时,更需着力保护其研究成果。这包括对知识产权的维护以及商业秘密的维权工作,同时,企业还需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以防竞争对手以侵犯商业秘密之名将其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