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调整 贵安企业再享减税降负红利
增值税税率调整 贵安企业再享减税降负红利
5月1日上午,贵州桦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成功开具出税率为10%的建筑业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建筑企业增值税发票,金额为.91元,税额为90909.09元,标志着增值税税率调整后,贵安新区建筑业纳税人顺利实现开票。
“又收到减税政策‘大红包’啦!此次税率调整,建筑业的适用税率从11%降到10%,初步测算建筑企业增值税发票,每年可以为公司大约减少应纳增值税100余万元,这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贵州桦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人员郭春按捺不住内心的欣喜,成本降低了,企业就更有发展后劲了,看到增值税税率调整的通知后,该公司就第一时间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还得到了新区国税局的上门辅导和跟踪服务。
据悉,从今年5月1日起建筑企业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税率降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正式实施。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重点聚焦“减负”:直接降低税率,将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6%和10%;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为确保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平稳顺利落地,新区国税局对内及时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对外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题,联合新区地税局广泛开展宣传,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增值税改革政策。自5月1日以来,新区国税局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到企业开展上门辅导,并通过QQ、微信纳税服务群持续向纳税人解答政策,指导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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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网站消息增值税税率调整 贵安企业再享减税降负红利,2018年4月4日增值税税率调整 贵安企业再享减税降负红利,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所规定调整的增值税税率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通知》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通知》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通知》还规定,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上述所涉货物、销售的上述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