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投资者索赔案胜诉
佳电股份投资者索赔案胜诉
在距离诉讼时效到期还剩下二十天的情况下,佳电股份()虚假陈述索赔案终于下达了一审判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投资者获得赔偿。《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了解到,法院采取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投资者损失佳电股份投资者索赔案胜诉,并对股灾期间大盘波动进行了部分扣除佳电股份投资者索赔案胜诉,对部分投资者影响较大,投资者综合获赔比例在起诉金额50%左右,远高于“一对一”和解金额。
自2018年初开始,投资者陆续向佳电股份提起索赔诉讼,至2018年11月哈尔滨中院安排了多次庭审,公司也通过法院调解向19名原告支付经济损失共计.42元佳电股份财务造假案例,赔付的比例为67.06%。但是法院始终没有下达过正式判决。在首批调解之后,公司推出“一对一”赔付,与投资者在不通过法院的情况下直接对接赔付,法院也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未再开庭审理此案。由于“一对一”赔付的赔付比例较低(约在37%)左右,还是有不少投资者坚持等待判决,而如今判决终于下达。
这一索赔事项肇始于之前的财务造假行为。根据证监会2017年底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7号),佳电股份为达成2011年重组期间做出的业绩承诺,通过少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别虚增利润1.58亿元、0.40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2.58%、446.15%,占当期净利润的93.48%、706.86%。由于这一违规行为佳电股份财务造假案例,在2014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7日期间买入佳电股份且2017年4月7日仍未清仓的投资者有资格索赔,可以参与索赔活动。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但需要说明的是,该案索赔时效仅剩20天佳电股份财务造假案例,投资者想要参加的话需要抓紧时间。记者注意到,判决中的赔付比例受到了中小投服的影响。最近有关该案的开庭审理过程中,引入了中小投服作为系统风险的测算单位,由中小投服来测算案件应该扣除多少比例的系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