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销售日本核辐射县禁止进口食品,台州某公司被罚1.7万元
涉嫌销售日本核辐射县禁止进口食品涉嫌销售日本核辐射县禁止进口食品,台州某公司被罚1.7万元,台州某公司被罚1.7万元
近日,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食品安全造成的污染引起民众强烈反映涉嫌销售日本核辐射县禁止进口食品,台州某公司被罚1.7万元,为防范核污水对食品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风险,保护中国消费者健康销售日本核辐射区产品处罚,确保进口食品安全,昨日海关总署发布了 “关于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通过行政处罚案例显示,台州某公司因涉嫌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销售日本核辐射区产品处罚,被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7万元。
详情显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温市监处罚〔2023〕XX号; 案件名称:台州XX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台州XX贸易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⒈台州XX贸易有限公司购入龙角散草本润龍喉糖为外文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台州XX贸易有限公司在上述龙角散草本润喉糖无加贴中文标签的情况下,以10元/支、20元/支两个不同价格销售。上述食品标注的“AS”系制造厂固有符号,在日本消费者厅官网上的查询显示该符号的制造商的地址为埼玉县熊谷市上江袋310,埼玉县食品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44号文件规定的明令禁止进口日本核辐射县区的食品。;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没收无中文标签的龙角散草本润喉糖(柠檬味)6支(10粒/支),没收违法所得40元,并处罚款5000元;
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没收明令禁止经营的龙角散草本润喉糖(原味)4支(10粒/支),没收违法所得60元,并处罚款12000元;
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警告。综上,将前述三项处理合并,建议如下:⒈责令改正;⒉警告;⒊没收无中文标签的龙角散草本润喉糖(柠檬味)6支(10粒/支)、明令禁止经营的龙角散草本润喉糖(原味)4支(10粒/支);⒋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⒌罚款17000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44号公告
还有多家企业进口日本核辐射区食品饮料被海关行政处罚的案例销售日本核辐射区产品处罚,小编就不一一列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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